1、工商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公司年检、审计报告、代理记账等
2、ICP**、网络文化经营**
3、医疗器械二/三类**、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4、资质转让收购、房地产资质转让、建筑资质转让
同时我公司又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财务顾问,可以避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不必要的损失。所有记账会计都经验丰富,担任审核工作的税筹会计从事
财会工作多年,可以为您公司的账务提供双重保险。
相信我们的专业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什么样的公司需要办什么样的资质~不懂的你,可以随时来问我
1、传媒公司:文网文、ICP、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2、游戏类公司:软著、文网文、ICP、游戏版号、游戏运营备案、网络出版
3、音乐、动漫公司:文网文、ICP
4、科技公司:ICP
5、商贸、平台公司:ICP、EDI
6、金融公司:ICP(改网站)、EDI(改网站) 、SP、呼叫中心
7、APP端小程序:SP、1066/1069码号、ICP
8、客服外包:呼叫中心业务、95/96码号
9、小区宽带业务:ISP
10、电信、移动、联通、阿里云等机房业务:IDC
11、开演唱会:营业性演出
12、药品类:药品信息、医疗器械备案、I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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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文申报流程及时间说明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单位设立后应完成的程序
(一)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编号,标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180日之内应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逾期不开展的,由文化部或者由原审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请文化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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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宏展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公司主要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财税代理、增值电信资质、医疗器械**、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资质**及转让”服务,全力打造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公司成立十余年以来,已有多家分公司,分别位于郑州、濮阳、上海、洛阳等地。旗下公司均设有资质部、税务部、审计部、工商部等多个部门,拥有经验丰富的会计师,能力**的行政专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宏展秉承“诚信、专业、快捷、高效”的服务理念,我们承诺:宏展财务,我们只做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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